房產頻道
新華社北京6月5日電 題:哺光儀、大路燈能否改善視力?
新華社記者顧天成、黃筱、徐弘毅
近年來,“替代兩小時戶外”的哺光儀、“模擬陽光”的大路燈等產品層出不窮。這些產品能否切實改善視力?背后是否暗藏風險?第30個全國“愛眼日”到來之際,聽聽權威專家的解讀與建議。
三分鐘哺光能否替代兩小時戶外?
哺光儀,也稱重復低強度紅光(RLRL),是一種以激光為光源照射眼睛,用于近視控制或弱視治療的醫療設備產品。
記者在某電商平臺上輸入“哺光儀”搜索發現,相關產品品類眾多,最高價格近4000元,有商家還提供800元/月的租賃使用服務。
2023年,因哺光儀不規范使用造成某12歲女童視網膜黃斑損傷,導致視力永久性受損。同年6月,國家藥監局發布通知,將激光近視弱視治療儀類產品劃分為第三類醫療器械,并給予企業和市場一年過渡期。這意味著在2024年7月1日之后,企業生產、銷售哺光儀,須具有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和生產許可證。
今年4月,北京大學人民醫院、北京同仁醫院有關專家在國際知名眼科期刊共同發表名為《近視兒童重復低強度紅光治療后視錐細胞密度的變化》的論文,指出以激光作為光源對兒童眼睛進行照射以防控近視,有引發視錐光感受器受損的風險。
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眼科副主任醫師張一弛說,哺光儀目前臨床研究觀察最長時間為一年。部分孩子使用后眼軸增長確有所控制,但發生機制尚不明確,長期暴露情況下安全性、有效性也有待觀察。
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康復醫院眼科主任劉瑩說,部分家長因孩子近視進展或眼軸增長過快而選擇使用哺光儀,也有一些家長認為孩子度數不嚴重,想用三分鐘哺光替代兩小時戶外,這些想法并不可取。
這位專家表示,戶外活動作為近視防控方案的循證醫學證據在全球的觀察時間更長、數據更多。建議家長們理性評估風險與收益,優先選擇證據充分的防控手段。
大路燈能“模擬自然光”?
“相比普通臺燈,大路燈的室內照明光線分布相對均勻,能夠減少陰影和暗區,照射范圍也更廣,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減輕視疲勞,但并不足以單獨作為一種近視防控方法。”劉瑩說,與按照三類醫療器械管理的哺光儀不同,大路燈本質上是一種燈具。
浙江大學眼科醫院視光中心主任倪海龍表示,萬物生長靠太陽,晴朗白天的太陽光照度可達10萬勒克斯(lux),遠超能提供1000lux左右光照強度的所謂大路燈。“同時,大路燈也無法替代戶外光刺激視網膜分泌多巴胺的關鍵作用。”他說。
很多臨床醫生都在門診中遇到家長請求推薦燈具產品。不少家長表示,大路燈“參數眼花繚亂、價格五花八門”,“缺乏行業標準、質量良莠不齊”,購買后發現部分低價產品夸大宣傳。
《近視防治指南(2024年版)》明確,讀寫應在采光良好、照明充足的環境中進行,桌面的平均照度值不應低于300lux。國家標準《讀寫作業臺燈性能要求》對燈具色溫、顯色指數、照度、視網膜藍光危害和閃爍等多項指標提出要求。
專家強調,近視的發展受環境因素、遺傳因素等共同影響,采光照明只是其中一個方面。選購燈具應優先參照國家出臺的相關標準。
改善整體光環境和用眼習慣,避免依賴單一技術手段
倪海龍強調,近視防控的關鍵仍在于一增一減,即增加戶外活動,減少近距離用眼負擔,同時可輔以改善光環境及用眼習慣,要打組合拳,而非依賴單一技術手段。
專家建議要科學看待人工光源,輔助工具不可替代自然光照和基礎防控。
“不論是兒童青少年還是成年人,自然光作為視覺的核心保護因素,其作用不可替代。”劉瑩說,人工光源的應用需以“安全、循證”為原則,避免因商業營銷或焦慮心理陷入誤區。
近年來,黨和國家高度重視青少年近視防控,部署三級干預措施。一級預防包括從嬰幼兒期(2歲半起)就定期篩查視力,避免過早接觸電子產品;二級預防包括通過戶外活動、用眼習慣調整降低近視風險;三級預防包括采用離焦眼鏡、角膜塑形鏡及低濃度阿托品等醫學手段延緩近視加深。
專家表示,近視防控是個系統工程,需要全社會行動起來,關注全生命周期的用眼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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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華社北京6月5日電 題:哺光儀、大路燈能否改善視力?
新華社記者顧天成、黃筱、徐弘毅
近年來,“替代兩小時戶外”的哺光儀、“模擬陽光”的大路燈等產品層出不窮。這些產品能否切實改善視力?背后是否暗藏風險?第30個全國“愛眼日”到來之際,聽聽權威專家的解讀與建議。
三分鐘哺光能否替代兩小時戶外?
哺光儀,也稱重復低強度紅光(RLRL),是一種以激光為光源照射眼睛,用于近視控制或弱視治療的醫療設備產品。
記者在某電商平臺上輸入“哺光儀”搜索發現,相關產品品類眾多,最高價格近4000元,有商家還提供800元/月的租賃使用服務。
2023年,因哺光儀不規范使用造成某12歲女童視網膜黃斑損傷,導致視力永久性受損。同年6月,國家藥監局發布通知,將激光近視弱視治療儀類產品劃分為第三類醫療器械,并給予企業和市場一年過渡期。這意味著在2024年7月1日之后,企業生產、銷售哺光儀,須具有第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和生產許可證。
今年4月,北京大學人民醫院、北京同仁醫院有關專家在國際知名眼科期刊共同發表名為《近視兒童重復低強度紅光治療后視錐細胞密度的變化》的論文,指出以激光作為光源對兒童眼睛進行照射以防控近視,有引發視錐光感受器受損的風險。
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眼科副主任醫師張一弛說,哺光儀目前臨床研究觀察最長時間為一年。部分孩子使用后眼軸增長確有所控制,但發生機制尚不明確,長期暴露情況下安全性、有效性也有待觀察。
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康復醫院眼科主任劉瑩說,部分家長因孩子近視進展或眼軸增長過快而選擇使用哺光儀,也有一些家長認為孩子度數不嚴重,想用三分鐘哺光替代兩小時戶外,這些想法并不可取。
這位專家表示,戶外活動作為近視防控方案的循證醫學證據在全球的觀察時間更長、數據更多。建議家長們理性評估風險與收益,優先選擇證據充分的防控手段。
大路燈能“模擬自然光”?
“相比普通臺燈,大路燈的室內照明光線分布相對均勻,能夠減少陰影和暗區,照射范圍也更廣,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減輕視疲勞,但并不足以單獨作為一種近視防控方法。”劉瑩說,與按照三類醫療器械管理的哺光儀不同,大路燈本質上是一種燈具。
浙江大學眼科醫院視光中心主任倪海龍表示,萬物生長靠太陽,晴朗白天的太陽光照度可達10萬勒克斯(lux),遠超能提供1000lux左右光照強度的所謂大路燈。“同時,大路燈也無法替代戶外光刺激視網膜分泌多巴胺的關鍵作用。”他說。
很多臨床醫生都在門診中遇到家長請求推薦燈具產品。不少家長表示,大路燈“參數眼花繚亂、價格五花八門”,“缺乏行業標準、質量良莠不齊”,購買后發現部分低價產品夸大宣傳。
《近視防治指南(2024年版)》明確,讀寫應在采光良好、照明充足的環境中進行,桌面的平均照度值不應低于300lux。國家標準《讀寫作業臺燈性能要求》對燈具色溫、顯色指數、照度、視網膜藍光危害和閃爍等多項指標提出要求。
專家強調,近視的發展受環境因素、遺傳因素等共同影響,采光照明只是其中一個方面。選購燈具應優先參照國家出臺的相關標準。
改善整體光環境和用眼習慣,避免依賴單一技術手段
倪海龍強調,近視防控的關鍵仍在于一增一減,即增加戶外活動,減少近距離用眼負擔,同時可輔以改善光環境及用眼習慣,要打組合拳,而非依賴單一技術手段。
專家建議要科學看待人工光源,輔助工具不可替代自然光照和基礎防控。
“不論是兒童青少年還是成年人,自然光作為視覺的核心保護因素,其作用不可替代。”劉瑩說,人工光源的應用需以“安全、循證”為原則,避免因商業營銷或焦慮心理陷入誤區。
近年來,黨和國家高度重視青少年近視防控,部署三級干預措施。一級預防包括從嬰幼兒期(2歲半起)就定期篩查視力,避免過早接觸電子產品;二級預防包括通過戶外活動、用眼習慣調整降低近視風險;三級預防包括采用離焦眼鏡、角膜塑形鏡及低濃度阿托品等醫學手段延緩近視加深。
專家表示,近視防控是個系統工程,需要全社會行動起來,關注全生命周期的用眼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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